着力完善投入机制 保障新时代
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顺利推进
教育部财务司司长 郭 鹏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对有序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切实提高职业教育质量、适应性和吸引力作出了全面部署。教育财务领域学习贯彻落实《意见》,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思想上提高站位,行动上压实责任,举措上落实落细,着力推动完善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投入新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对促进就业创业、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具有重要意义。切实加大投入力度,保障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是教育财务战线的使命和责任。必须锚定2035年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国的奋斗目标,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从“两个大计”的高度,深刻领会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统筹安排、一体部署的重要意义,自觉将教育财务工作放到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全局和重点落实《意见》精神工作中去谋划、部署和推进,充分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助力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
继续坚持并充分发挥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投入体制机制优势,进一步压实中央和地方、政府和社会、举办方和学校等各方投入责任,着力支持和保障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高质量发展。中央财政重在引导,通过建立完善“以奖代补”机制,指导各地提高生均拨款水平,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地方财政加强统筹,合理安排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有财力,根据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和办学质量等改革完善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举办方发挥办学主体作用,压实必要的办学经费和资源保障责任,通过多种渠道筹措经费,按时、足额拨付经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学校核心能力建设、产教融合、科教融汇、职普融通、国际交流合作等改革创新。学校主动落实以服务求发展,自觉增强造血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经费使用自主权,依法依规自主花好用好管好教育经费,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全面加强与职业院校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营造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切实加大倾斜支持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职业教育发展的部署要求,推动我国职业教育投入形成了“财政保障程度明显高于普通教育,投入年均增幅明显高于普通教育”的有利格局。据统计,“十三五”期间,职业教育经费总投入近2.4万亿元,年均增幅超过8%,其中财政性经费总投入超过1.8万亿元,占职业教育经费总投入的78%。应该保持住良好势头,继续通过政策设计、制度设计、标准设计等带动投入。一是科学核定基本办学成本和受教育者适度分担教育成本标准,综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建立符合中等职业学校多样化发展要求的成本分担机制,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培养成本动态监测和学费标准调整机制。二是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办法,提升职业本科和专科高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水平,确保“应助尽助”和“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落到实处。三是引导职业学校聚焦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自身优势,以服务求发展,积极筹措社会资源,不断提高服务社会毛收入占学校教育事业收入的占比。四是鼓励各地探索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投入新机制,吸引社会资本、产业资金投入,将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内投资等支持范围,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九游会电竞的服务支持发展职业教育。五是支持各地探索建立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性的货币及非货币性捐赠财政配比政策,吸引行业龙头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通过产教融合方式,将最先进的设施设备引入职业院校实训室,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和典型生产案例融入教育教学实践。
进入新时代,我国职业教育体系正在逐步完善,不可避免还存在一些亟待完善的问题和短板。要解决这些问题和短板,不可能一蹴而就,相应地,职业教育投入也不能“撒胡椒面”,搞“阳光普照”式的分配,必须循序渐进,抓住主要问题和问题的主要方面,优先集中财力,兜底线、补短板,解决好阻碍发展的最关键问题。一是投入上,倾斜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确保依法落实两个“不低于”要求,落实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职业教育财政拨款年增长比例不低于其他类型教育。二是区域上,倾斜支持欠发达地区职业教育发展。加大中央对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职业教育转移支付力度,逐步缩小区域间差异。指导各地强化省级统筹,加大对省以下特别是困难地区职业教育转移支付力度,逐步缩小区域内差异。三是分配上,体现专业差异化发展。指导各地探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引导职业院校合理设置、调整专业,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同时鼓励和支持各地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生均经费等政策,对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学校给予适当补助。四是支出上,优先保障办学条件达标。支持引导各地实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确保到2023年底达标学校比例达到80%以上,2025年底达到90%以上。
新形势下加强资金监管,是提升教育财务管理水平、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的关键,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一是要加强联合监管。依托教育督导、巡视、审计、教育经费统计、媒体等监管力量,全力推动以监审、监控、监督为着力点,建立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教育经费监管体系。加强预算事前绩效评估、预算执行事中监控、预决算事后监督,全面推进教育部门及各类学校预决算公开,将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范围。二是要强化结果运用。职业教育资金监管的有关结果,应在资金分配时作为重要参考因素,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内投资等项目安排等“挂钩”。各地应研究建立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考核制度,以适当方式对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情况、职业教育改革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衔接度、经费支持匹配度等进行考核。
“志之所趋,无远弗届。”教育财务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先行官”,充分发挥投入保障作用,推动《意见》落到实处,责无旁贷,使命光荣。我们将主动作为,努力推动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取得优异成绩。